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25修改单)核心修订内容
更新时间:2025-12-22
202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25修改单)》标志着中国水环境治理从“结果达标”向“过程可控”的战略转变。
新标准核心内容不仅是数字的调整,更是监管逻辑的根本性变革,推动整个行业从粗放式运行转向精细化管控。
01 监管逻辑变革,从日均达标到分秒可控的监管跃升
过去二十年,污水处理行业监管主要依赖日均值达标,即污水处理厂只需确保24小时内混合样品的平均浓度符合标准即可。这种模式存在明显监管漏洞。
许多污水厂通过在采样期间调整运行参数来“美化”日均值,而避开采样时段则可能放松处理。环保部门往往只能通过长期监测才能发现违规行为,执法成本和难度较高。
2025年修订标准引入瞬时值控制,对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等7项关键指标提出单次采样即时达标要求。
瞬时值限值普遍设定为日均值的1.5倍,如COD的日均值限值仍为50mg/L,但瞬时值不得超过75mg/L。这意味着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保持全天候稳定运行,而非仅关注“采样时段”。
02 指标分类管控,精细化标准中的科学考量
新标准对不同污染物采取了差异化管理策略。色度、pH值、粪大肠菌群三项指标不再考核日均值,仅考核瞬时值。
这种调整具有明确的科学依据。pH值和色度的瞬时波动更能反映污水处理过程中化学药剂投加的稳定性和处理单元的运行状态。
粪大肠菌群的分类管控则体现了标准制定的精细化。该指标根据污水处理厂出水的不同去向设定差异化限值:用于回用(如景观用水、工业冷却水)的出水,粪大肠菌群不得超过10³个/L;非回用排放则放宽至10⁴个/L。
这种“同水不同标”的做法既保障了高风险用途的水质安全,又避免了资源浪费,符合“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原则。
03 小型设施特规,分级管理中的政策温度
新标准对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展现了政策弹性。对设计规模小于500m³/d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厂(不含县级政府驻地镇),可豁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转而优先采用地方标准。
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了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实际运行条件。农村和小型城镇地区污水产生量波动大,处理设施抗冲击负荷能力有限,完全按照统一标准执行可能导致频繁超标。
但“县级政府驻地镇”被排除在豁免范围外,体现了政策的分级管理思路。这些镇通常人口密集、经济相对发达,其污水处理厂对区域水环境影响更为显著,因此仍需执行严格标准。
这种“抓大放小、重点管控”的策略,既保证了重点区域的排放控制,又减轻了小型设施的运行压力,提高了标准的可执行性。
04 行业应对路径,应对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时代
新标准的实施将对污水处理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必须重新评估现有工艺的稳定性与抗冲击能力。
许多传统工艺可能难以满足瞬时值要求,尤其是在进水水质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这促使行业加快对高级氧化、智能化加药、精准曝气等稳定化技术的应用。
监管效率将显著提升。环保部门只需随机抽检单一样品即可判定合规性,大幅降低执法成本和时间,同时提高监管威慑力。
对于设备制造商和技术提供商而言,市场需求将从“处理效果”向“处理稳定性”转变。实时监测设备、智能控制系统、快速响应工艺等将迎来发展机遇。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可能增加,但长期来看,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将推动中国水环境治理向更高效、更精细的方向发展。
05 前瞻未来趋势,标准演进下的水业发展图景
新标准的实施并非监管的终点,而是水环境治理精细化的新起点。智慧水务系统将成为满足新标准要求的重要工具,通过实时监测、数据分析和自动控制,确保处理过程的稳定性。
从“日均值”到“瞬时值”的转变,反映了中国环境保护从“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的深入。这种变化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趋严形成呼应,构建了水污染治理的“全过程控制”体系。
区域性、差异化的排放标准体系将逐步完善。新标准为地方制定更严格或更具针对性的标准留出空间,推动形成“国标-地标-行标”互补的标准网络。
污水处理行业的角色正在从“污染物去除设施”向“水生态服务提供者”转变。标准修订不仅关注“排什么”,更关注“如何排”,推动行业走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当环保执法人员手持检测设备走向污水处理厂出水口,随机采样、现场检测、即刻判定,这一系列动作背后,是一个行业运行逻辑的根本转变。
随着2026年3月1日的临近,新标准不仅将重塑中国城镇污水处理的技术路径与管理模式,更将推动整个行业从满足标准向超越标准演进,在碧水保卫战中扮演更加关键的角色。
未来的污水处理厂将不仅是城市基础设施,更是智慧环境管理系统的重要节点,在水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为城市水循环提供更高品质的再生资源。